医生太难了!脑瘫患者术后出现排尿障碍,医方被判赔48万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1-0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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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患者李某,女,12岁,因双下肢运动障碍12年,从宁夏到北京就诊,初诊于北京市某三级甲等知名儿童专科医院(以下简称儿童医院)小儿神经中心——功能神经外科。儿童医院接诊医生诊断患者为“脑瘫”,建议手术治疗改善下肢运动障碍,但告知家属医院安排手术困难,建议转入北京朝阳区某三级综合医院(以下简称医方),接诊医生可到医方处为患者实施手术,并开具便条。

  家属携患者持便条在医方顺利入住,术前检查颅脑MRI示:双侧侧脑室脑白质软化灶,腰椎MRI未见明显病变。最终结合患者病史、查体和辅助检查,诊断为痉挛性脑瘫。

  后医方为患者实施了“腰骶部脊神经后根选择性部分切断术”,术中探查:部分神经根与硬膜粘连,部分切断腰2-骶2感觉根……手术过程顺利。

  术后第一天,被鉴定人自诉左足跟麻木,针刺感较对侧减弱,双下肢体征无明显改善,会阴部左侧针刺感较对侧弱,肛门括约肌力弱;给予营养神经治疗,观察病情变化。

  术后一周,患者出现憋尿感及排尿困难等,给予导尿,查尿常规示泌尿系感染,给予抗炎治疗后安排出院。出院后患者症状仍无改善,就诊于多家医院,被诊断为“神经源性膀胱、尿潴留、尿失禁”,治疗后患者排尿功能无明显恢复。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不具备治疗脑瘫的诊疗水平和诊疗条件,违反规定外请医生实施手术,术后没有对患者出现的异常症状作出及时的诊断,也未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遂将医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95万余元。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本案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指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

  1.患者病史有“大小便失禁”的记载,对此医方没有相关检查和排除诊断,存在不足。

  2.医方完善术前准备,向家属交代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被鉴定人家属同意手术并签字后,在全麻下行腰骶部脊神经后根选择性部分切断术。被鉴定人诊断明确,有手术指证;根据患者术后的临床表现,医方手术过程可能有神经运动支的损伤,医方没有尽到谨慎义务。

  3.患者于术后一周接受抗感染治疗,后医方给予出院。出院前医方对于患者的临床表现没有给予相关检查和诊断,亦未告知患者家属,医方存在过错。

  4.患者出院后于多家医院就诊,因“神经源性膀胱,双肾积水”行骶神经电刺激电极置入术,术后测试两周无效。现患者自行间断导尿。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与医方诊疗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建议为同等因果关系。

  最终鉴定结论认定:患者“重度排尿困难伴尿潴留”符合七级伤残,护理期及营养期为24个月,护理人数1人,后续医疗依赖程度、医疗项目及费用建议以实际产生为准。最终,法院判决医方承担50%的责任,赔偿各项费用46.40万余元,承担鉴定费1.63万余元,及案件受理费0.65余万元。
 手术导致神经受损都要赔?

  笔者所在的医院是一家神经外科比较强大的医院,脑瘫相关手术也是医院的特色之一,有专门的团队只做脑瘫手术,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保证所有的患者都能达到满意的预后,毕竟医学从来就没有10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患方不再能接受手术不成功,不在能接受术后有并发症。而在司法鉴定的时候,也似乎不会评价手术难度、患者个体差异、并发症是否难以避免等因素,只要是手术没有达到最初预期,都可能面临赔偿风险。术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神经损害是一定会存在的,需要告知的事项,可是完全不会成为医方的免责条款。

  很多鉴定中心在鉴定中会分析医方过错,例如可能造成神经损害的手术,鉴定专家在分析医方过错时会考虑一些相关因素,比如说医方的等级、医方所处地域的医疗水平、医生的资质、术前评估、术中监测、术中神经保护措施、术后护理等,如果存在违反诊疗常规的情况,或是有其他过错,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是发生严重的术后并发症,也会分析一下并发症是可以避免的,还是难以避免的。有些手术,特别是涉及神经系统的疾病,手术很难保证精准到只切除需要切除的,而不损伤周围组织,特别是术前伴有组织粘连,需要精细切除外周神经的。

  本案中,鉴定专家对于术中损害神经的医疗行为认定为未尽到谨慎义务。从鉴定专家的角度来看,如果谨慎实施手术,就可以避免损伤正常神经组织,会避免各种各样的并发症。此话是否有道理?确实是有道理的,只要谨慎操作确实可能避免一些严重并发症的产生。

  但实际情况是,患者存在个体差异,特别是在存在术区术野不佳、粘连较重、解剖存在变异等情况下,即使谨慎操作也可能误伤正常组织。一句“未尽到谨慎义务”就给医方扣上过错的帽子,实在不是很公平。

  作为一个内科医生,在看手术的时候感觉和手术图谱、解剖图谱完全不同,神经、血管、肌腱、筋膜组织看来看去都差不多,想要准确切除组织而同时不造成副损伤,感觉真的好难。

  如何规避赔偿风险?

  本周分享的案例实在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病例。

  外地患者不远万里来到北京求医,初诊于北京知名三甲医院。如果在这种权威医院手术,如果术后出现并发症,即使导致伤残,可能患方也能认可。但偏偏被接诊医生转诊到下级综合医院,并且该综合医院在儿科、神经外科专业并不是很出名。在手术预后不佳后,患方多有质疑,在后续就诊中难免会听到“如果在别的医院手术结果可能会更好”的评论。于是,猜忌、质疑、诉讼,全来到。

  规避风险的措施,在之前的文章中都有提到:

  1.术前谨慎评估。该做的检查要完善,鉴别诊断要谨慎,全身脏器都得评估,术区血管神经周围组织解剖结构都显示清楚,制订合理的手术方案。

  2.术中谨慎操作。手术怎么安全怎么做,该选择显微手术就选择,不能实施的高难度手术不要轻易尝试。

  3.术后密切观察,积极处理异常情况。术后需要仔细查体、密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积极处理。在发现发生并发症后,一定要积极检查、积极治疗,尽量将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4.积极与患方沟通,寻求处理方案。发现并发症后不能藏着掖着,还是应该与患方积极沟通,争取获得理解,毕竟手术不可能都能完美结局,寻求积极处理方案。

 

  在看了最近的这些判例后,笔者有些灰心丧气,很多术后损害的案件被判赔偿的比例都很高,基本都在40%~60%。如此情况下,手术术后预后一旦不理想,医方可能就要面临赔偿,医生就要迎接诉讼。

  对于目前的现状,笔者只能送给临床医生一句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量力而行,谨慎执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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