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取消14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药品加成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1-0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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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起,青海省一次性取消14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药品加成,以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记者了解到,一次性取消的药品加成,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医院的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青海省医改办副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刘少军说,县级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是农村三级医院网络的龙头,是连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是县级医院回归公益性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内容。

  据了解,此前,青海省医改办对14所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科学合理测算了药品加成补助资金。此次青海省财政下达的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给14家试点县级医院。

  青海省卫生厅厅长马海莉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完善补偿机制,是青海省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性举措,将推动试点县医院加快回归公益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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