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医疗纠纷,调解重塑和谐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2-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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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刚刚调解了一个案件,患者拿到了医疗、伙食、营养等一次性经济补偿款。”日前,莱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金东在办公室打开卷宗,讲述他经办的诉前调解案例。而这只是他日常工作中的一个普通案例。

熟悉王金东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大忙人”,整天奔波忙碌在矛盾纠纷调解一线,没有片刻得闲。8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医疗纠纷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约600余起,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创新理念,高度的责任意识,自觉地担当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尊重诉权的原则,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用实际行动取得医患双方对医调委的信任,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建立“缓冲地带”,通过说服、规劝、疏导情绪,消除误解,运用法律终止纷争,公平合理化解矛盾,取得显著成效,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爱岗敬业获得好口碑

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纠纷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这就要求调解员要不断地学习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将法律素养贯穿到调解中。对于王金东来说,善于学习,熟练运用医学和法律知识化解纠纷,为患者解惑释疑,调解过程法情理交融是他一贯的工作习惯。

“有时候做梦都在劝架。”谈起调解工作,王金东认为,医患纠纷的根源不是医生和患者的矛盾,而是处理医患机制的问题。像我国每年有上万人次车祸,死亡人员数千人,但并未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车祸有一套合理、完善的处理机制。而大力健全和发展相对独立的医患调解机构尤为重要和迫切。

为此,他创建了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创新医疗责任定性定责机制,实现医疗纠纷、医患冲突处置工作由院内转向院外,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环境。多年来,我市未发生在医疗机构拉横幅、陈尸、烧香烧纸、冲击医务人员等医闹行为。由医调委受理受访新发生医疗纠纷案件,患者和家属零上访,伤医事件零发生,有效处置和化解了多起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多起因财产继承或其他因素而发生的民事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保障社会稳定及社会关系的维护和及时修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修补医患关系是他想做的

“医疗纠纷往往是因医患之间沟通不畅导致的,调解员应该在两者间搭一座桥,一方面为患者解惑,让大家理解医生的工作;另一方面把患者的想法反馈给医疗机构,让医疗机构更好地服务患者。”王金东说,修补医患关系,让医患关系越来越和谐是他最想做的事,他将继续搭好这座沟通桥梁。

面对形形色色的医患家属,王金东总是以心换心,赢得对方的信任。“呼天抢地的医患家属,王主任总会耐着性子,不断地安慰他们;也有悲痛起来要打人的医患家属,王主任总是及时劝阻,为此没少挨拳头。跟着他,真能学到不少东西呢。”一位医生这样说起王金东的工作。

的确,在医疗纠纷调解方面尽管王金东已经做出口碑,但这份工作不仅得罪人,还经常听人谩骂,甚至遭人围攻,对于这些他却坦然接受,他常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本身就是值得的。调解就像是马拉松,如果因为我的调解,能够让医患双方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多年来,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得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被评为烟台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山东省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其工作多次给予表扬和肯定。

“把脉”医疗纠纷,调解重塑和谐,看看莱州这位调解员如何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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