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酒驾出事故,保险拒赔,理赔需做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09-26 11:21

【字号 打印分享收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很多车友们却不会将它铭记于心,尤其这个中秋小长假,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就接到不少关于酒驾的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案例。

很多车友,你越给他划规矩,他就越不遵守规矩,酒驾就是其中一个重点。往往在人们参加聚会、宴席什么的,是抵不住劝酒的,所以才造成高频的酒驾交通事故。更别提中秋小长假了。尽管各部警察加大对很多重点路段、路口,尤其是饭店、KTV等区域地检查,但仍然有“漏网之鱼”。罗某跟同学聚会,经不住劝酒而喝了不少,头都有点晕晕的了,但他自认是“千杯不倒”,且回家就10分钟车程,自己开车肯定是没问题的,同学们也都个个沾了酒,所以没有谁来认真劝劝罗某不要开车,结果罗某还真“幸运”的躲过了警察的检查,却没躲过交通事故,两车相撞,车头均受损严重,万幸无人员受伤。

图片来源网络


经交警判定罗某全责,由于罗某酒驾,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损,于是交警推荐对方司机委托中衡出具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报告,中衡接到委托后即刻安排了评估师对车辆进行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是的,这场因酒驾出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最终以中衡出具的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报告为准圆满解决,但罗某酒驾该受什么样的处罚呢?小编再来警醒警醒车友们。

★ 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图片来源网络


看了这一条条处罚你还敢不遵?没有人伤只是车损的交通事故,或许一份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报告能快速解决理赔问题,造成了重大事故呢?所以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Copyright © 1999-2016 HealthTimes All Right Reserved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健康问题均可到网上咨询,向全国专家提问!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