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医生被判刑9个月,寻衅滋事罪怕不怕?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9-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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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引起举国关注的北大医院伤医事件,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布了一审判决书,被告人郑宏宇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根据《郑宏宇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被告人郑宏宇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因被告人郑宏宇的妻子孙某系高龄产妇怀孕待产,其妻及郑宏宇向医院提出进行剖宫产的要求。医院根据临床诊疗规范,认为不符合剖宫产指征,予以解释后,被告人郑宏宇表示不满。

  2018年9月22日21时许,被告人郑宏宇酒后在本市西城区北大妇幼医院五层妇产科楼道内,为达到让医院对其妻子孙某实施剖宫产的目的,发泄不满情绪,借故生非,采用拦截、辱骂多名医护人员的方式,要求将院长找来。当被害人赫英东来到现场时,被告人郑宏宇继续拦截被害人赫英东并对其实施殴打。由于被告人郑宏宇的行为,导致4名住院患者的治疗、手术被推迟或更换其它医生进行,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活动。

  对于上述指控事实,被告人郑宏宇并无异议。2019年5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宏宇犯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郑宏宇的辩护人以:郑宏宇系自首,已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事出有因,医院在本案中有过错,被告人郑宏宇的行为尚未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真诚悔罪为由,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但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宏宇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医疗活动,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辩护人关于医院在本案中有过错的辩护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系自首,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很多殴打医生事件均以行政拘留及罚款收场的现状下,此案的判决意义重大。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向“医学界”如此评价此案:“我觉得此案判决比较准确,此案并不存在医患冲突和矛盾,医生给予医疗建议,患者家属即使不认可,也应该理性沟通,殴打医生行为恶劣,在尊医重卫的法治氛围下依法处罚,体现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决心,也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中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邓利强律师认为,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能把此案列为指导性案件,那么对于今后发生的伤医事件处理,会起到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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