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1-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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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部署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重点,改革补偿政策,落实管理监督,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要抓好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重点任务,确保目前试点的600多所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取消以药补医,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从十个方面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工作:一是坚持公益性,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建立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二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建立新的药品采购机制,切断医药利益链。四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五是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双控作用。六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七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医院和医生行为。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九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十是积极鼓励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会议强调,改革中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县域医疗规划布局工作,合理确定县级医院结构布局;加强监管,坚决制止医院盲目扩张;履行出资责任,坚决制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研究并逐步化解长期债务,使县级医院改革发展轻装上阵。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承担协调责任,在价格调整、人事管理、内部分配等方面落实政策,赋予试点单位一定自主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头工作,解决好县级医院的人才问题;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责任;主动与财政部门配合,落实好政府财政投入政策。

  会议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主持。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分别结合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部署。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陕西省副省长郑小明和河南省修武县县委书记王建修代表地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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