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罕见病等33种药品要降价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0-01-1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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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医保部门获悉,全国第二批降糖药、降压药、抗癌药、罕见病药等33个药品近日将实现降价,预计4月份在山东落地。此外,2020年,山东将统一建立DRG付费方式制度体系,以包括济南在内的多个试点城市推广,实现医保基金由“后付费”向“预付费”转变,防止过度检查治疗。

抗癌、罕见病等33种药品要降价!有望4月在山东落地

 

降压药、抗癌药、罕见病药等33个药品,4月份在山东实现降价落地

随着2019年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大火,以抗癌药为代表的医疗保障价格问题摆在国人眼前,降价呼声极响。去年,一批包括抗癌药在内的药品纳入医保,去年12月1日,山东在全国率先落实了政策,降价药品临床替代作用明显。可在不少患病家庭眼中,还是希望降价药品的种类能够更多,看病能够更便宜。

近期,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已经启动。药品集中采购是“三医联动”改革,也就是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据了解,第二批药品共计33个,包括很多市民常用的降糖药、降压药、抗生素,还有一些价格较高的抗癌药、罕见病药,降价结果近日即将产生,预计4月份在山东省实现落地。

“我们将会同卫健委、药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介绍,他们将借鉴落实第一批药品采购结果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细化政策,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组织企业调配充足货源,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报销政策,确保降价药品及时入院销售、及时结算药款、及时足量供应。

扩大带量采购药品范围,通过省级“团购”在医保报销基础上继续降价

张宁波介绍,今年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加快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在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基础上,山东医保部门将以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的药品范围,选择临床用量大、群众负担重、覆盖病患群体广的药品,汇总全省用量进行集中带量采购,加大药品降价力度,发挥省级“团购”的优势,实现老百姓常用的更多药品降价。

例如,对于高血压、糖尿病“两病”药品,在纳入医保报销50%的基础上,要通过带量采购降低价格,让老百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同时,进一步推进各市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跨区域带量采购工作,形成完善的分级分类带量采购机制。

此外,高值医用耗材也将集中带量采购。近年来,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群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社会广泛关注。“去年,我们已经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今年,我们将选取用量大、价格高、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探索有效做法和模式,尽快启动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争取大幅度降低价格,促进老百姓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张宁波介绍道。

医保基金由“后付费”向“预付费”转变,防止过度检查治疗

众所周知,医保支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2020年,山东将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首先,山东省将巩固完善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加大改革力度,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和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范围,切实提高按病种付费的落地执行效果。同步积极推进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其他付费方式。

同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也取得突破。2020年,山东省将建立全省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DRG付费方式制度体系,以省本级和济南等10个省级试点城市为重点,推广应用。“推动青岛、济南率先实行DRG付费,引领带动全省此项工作推进。”张宁波表示,通过DRG付费,可以实现医保基金由“后付费”向“预付费”转变,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控费的积极性,降低医疗成本,防止过度检查治疗。

此外,山东还将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改革,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定点医药机构结构优化,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依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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