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所有医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即将出台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12-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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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用药严管行动全面拉开,医院将受重大影响!

  12月13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使用情况将挂钩医院绩效考核。

  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在全国启动辅助用药临床监测,而医院作为责任主体,辅助用药管理将持续加严。

  重拳出击辅助用药,医院面临被考核

  辅助用药,长期以来被冠以“万金油”、“价格高”、“空间大”的名头,一直以来受到各省重点监控目录的青睐。在部分地区的文件中,还出现了“万能药”、“味精药”等字眼。

  对医院而言,全国辅助用药目录的启动,直接影响医院的用药管理,从上报、执行到考核监管。

  具体来说,辅助用药目录的形成,将由医院开始分层上报,汇总形成全国目录后,下一步,省级和医院也要逐级制定。《通知》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将本机构辅助用药按照年度使用金额排序后上报,每个医疗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医院处方和用药都将受目录限制。《通知》称,医疗机构在调整完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时,如需纳入辅助用药,应当以临床价值为标准,充分论证,严格遴选。

  临床用药的监测预警也将全面启动。《通知》称,建立完善辅助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依托相关信息平台,对辅助用药临床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及相关预警信息。

  此外,医院作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将根据辅助用药临床应用情况,考核医院绩效。

  国家医保局“腾笼换鸟”,卫健委紧密配合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年严控药占比、医保控费的政策环境下,辅助用药在各地被重点监控,进而受到临床使用的限制,已是大势所趋。

  此前已有不少医院,在新药登记、备案采购时,都明确拒绝辅助用药。

  早在2015年11月11日,华西医院发布新药申报通知,明确不接受中成药和辅助用药,这是首次辅助用药被医院拒之门外。今年7月12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也发布了《备案采购药品资料递交通知》,其中明确,中药制剂、辅助用药品不予接受。

  各地亦有出台各自的药品重点监控目录。按其文件所述,列入目录的品种是根据“省药品招标平台采购排序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情况和临床实际”三个维度来判定,即销量高、不良反应多、临床滥用药品,许多中药注射液和非治疗辅助用药均在列。

  一直以来,在不同使用条件下,药品的作用不同,辅助用药的定义很难明确,也难有“标准”。因此,各地辅助用药目录各有不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2月,共计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福建、四川、广西、青海、甘肃等14个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对辅助用药进行重点监管或是限制使用,其中9个省市公布了具体名单。

  然而,虽然此前各省、地区均有公布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但只是地方性实践,没有形成与国家、其他地区的联动。从本次《通知》来看,严管辅助用药,将很快成为覆盖全国的大行动。

  一旦进入目录,辅助用药的采购均受严格监管。医院要建立与之配套的处方点评制度,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责任到人,也意味着,临床科室和医生处方也被纳入监管,医生能不用就尽量不用,使用量将会大大下降。

  将临床滥用的辅助用药换成合理用药,是一套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从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开始的严管时代,既回应了国家医保局对有限医保基金的“腾笼换鸟”,也传达出部门联动的信号,卫健委紧密配合,进一步推进医院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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