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须备案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1-1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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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国家卫计委研究制定并公布了《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

国家卫计委备案制

卫计委备案表_副本

国家卫计委研究制定了《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

 

  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此次公布备案表的同时,卫计委要求,自《规划纲要》印发之日起,对辖区内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填写此表,以传真或信件形式报我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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