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并重不是简单结合 应从制度上“重视”中医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2-2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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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胡刚的三个提案指出,“中西医结合”与“中西医并重”不可等量齐观,前者主要是方法论,后者体现价值观。

  “中西医并重”不是拉拉扯扯做个盆景,美之名曰“重视”、“结合”、“并重”了,甚至也不是比例多一点或少一点,其根本是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的严肃性。

  以下是三个提案全文:

  提案一:要从制度层面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

  提案内容

  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在国际上首次对传统医学予以法律保护。《中医药法(草案)》的第三条提出,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国务院2016年2月26日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

  “中西医并重”作为我国卫生工作的方针之一,是由我国健康卫生事业的发展历史、中医药的特点、现实国情决定的。中医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为护佑人民群众健康和繁衍生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基本理论、技术方法以及蕴含的健康养生理念、科学价值乃至其思维方式,对于当今增进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世界医学科学的进步及至调节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都焕发出新的时代光芒。

  中医药贡献给世界人民的礼物清单,正是一个“伟大的宝库”,需要努力发掘。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的今天,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其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特别是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基于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文化,不能简单复制西方国家“高投入”的医药卫生体制,要保障13亿人民的健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在疾病诊疗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而中医药具有“治未病”理念和“简、便、验、廉”的特点,对于探索医改的“中国式解决办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国历代领导人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均有深刻的认识和明确的指示。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我们中国如果说有东西贡献全世界,我看中医是一项”;

  邓小平同志指示“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

  江泽民同志指出,“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互相补充,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胡锦涛同志强调,“把生物科技发展的成果与我们民族积累的宝贵医学财富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实现新的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深入研究和科学总结中医药学对丰富世界医学事业、推进生命科学研究具有积极意义”、“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但是,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医疗教学研究机构对于领会和有效贯彻党的历代领导人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指示,特别是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到位,对于中医药的理论基础、实际贡献、科学价值、推广意义认识模糊,认为中医药在当代只不过是补充医学、替代医学,导致发展中医药两头(政府和民众)热中间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中西医并重”有沦为一个听上去很美的概念的危险。

  二是政策不配套,中医药与西医药在实践中并没有被摆到平等地位,存在以经济效益为指挥棒的短视行为,在宏观政策、经费投入、评价体系等方面还没有很好发挥激励、导向、扶持作用。

  三是制度不落实,近年来国家层面有关中医药立法、规划、文件、讲话等频出组合拳,发展中医药的利好消息不可谓不多,但在制度的推进落实上差强人意,有些好的计划、措施仍停留在纸面上,有关政府部门的执行力、督查督办的力度严重不足。

  政策建议

  一、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必须保持制度刚性。“中西医结合”与“中西医并重”不可等量齐观,前者主要是方法论,后者体现价值观。“中西医并重”不是拉拉扯扯做个盆景,美之名曰“重视”、“结合”、“并重”了,甚至也不是比例多一点或少一点,其根本是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的严肃性。建议对已经出台的制度,其执行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评估,各级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追责。

  二、从大卫生、大健康事业发展中落实“中西医并重”。现有的有关发展中医药的规划、制度规定等,大部分是就中医药论中医药,没有比较,就很容易演化为“体内循环”,单方面看是“强化”了,总体上看也可能是“弱化”了,很少从建设健康中国方略中、从卫生事业大格局出发来谋划,看不出在布局、投入、政策上是否“并重”。建议卫生事业主管理部门统筹中西医发展要一体化谋划,要可量化、可比较、可考核。

  三、振兴中医药要抓住教育和人才这个根本。人才是立业之本,高水平的中医医疗保健养生、高水平的中医药学术研究,离不开高水平的中医药教育。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在发展中医药方面,均存在比较严重的重中医医疗、轻中医教育倾向,条块分割、政策不能打通,落实医教协同存在壁垒。

  建议:一是全国性、地方性中医药工作会议必须要有中医药教育机构参加,出台政策要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经费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要专门切块扶持中医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保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源头活水;三是评价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遵循中医药学科建设规律,不能只重“世界一流”、“国际标准”,忽视“中国特色”、“学科特点”,用统一、单一标准评价所有大学和学科,貌似公平,实则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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