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0-03-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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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可以在本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探索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直接结算,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医保政策和标准,分别由个人和医保基金进行结算,助力疫情防控。

  然而,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指导意见》提出,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配套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保障诊疗、用药合理性,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和妥善保存电子病历、在线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满足患者可以在线查询检查检验结果、诊断治疗方案、处方和医嘱等病历资料。

  如何才能做到《指导意见》所提出的“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光磊认为,这个前提是医疗机构要有电子处方流转能力,在复诊、购药、配送、医保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基于真实的处方,从而实现凭方复诊、凭方购药、凭方报销。

  具体来说,首先,处方要从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开具,确保处方来源真实性;其次,患者在线上复诊时,要能查询到真实处方,实现“凭方复诊”;再者,患者凭借获取的真实处方购药,药师在核对无误后“凭方售药”,确保了销售的真实性。在患者选择送药上门服务时,配送方也需要进行患者身份和处方信息的核实,做到了“凭方配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同时也为医保监管部门提供了全流程可追溯的监管依据,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第三方处方流转服务平台以真实处方为核心,是实现“三医联动”医改目标的手段,有助于政府部门推动处方共享、药品规范管理、医保基金报销使用情况,有效解决监管上的相关问题。易复诊等第三方处方流转服务平台在全国已经作出了有益探索,在处方开具、药店审核、药品配送“有凭有据”,通过直连医院HIS系统,确保了处方来源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还对处方外流的配送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来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创新配送方式,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

  而早在意见颁布前,为满足疫情期间老百姓的就医用药需求,易复诊已为青岛市立医院、北京阜外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全国多家医院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解决方案,通过第三方处方流转服务平台,帮助医疗机构建立多形式配送体系。患者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的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复诊、零接触购药等,随着政策的推进,也将一步步实现医保支付和报销。

  据了解,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已经开始探索推行互联网医疗与医保支付结合的政策,鼓励开展互联网诊疗进行疫情防控。未来,随着各地试点工作的推进,合情合理合规的处方流转平台或将持续推广开来,为包括慢病患者在内的互联网医疗用户提供更便捷的购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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