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刑事追诉期制度是咋回事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0-11-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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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恶性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往往会在社会公众中引发广泛的公愤。不过,2日,韩国法庭上却上演了奇葩的一幕,凶手上庭了,却只当了证人。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2日下午,56岁的韩国华城连环杀人案主犯李春宰现身水原地方法院,出庭作证。这是华城连环杀人案首起案件发生34年以来,这位杀人凶手首次公开亮相。

因法庭不允许拍摄李春宰本人,韩国记者只能手持资料照片进行报道。

不过,令人感到些许不平的是,这个凶手出庭的身份不是被告而是证人,法院甚至因此禁止媒体进行拍摄。整个审判是旨在为另一位疑似蒙冤入狱的人翻案——华城连环杀人案中,第8起案件与其他几起案件稍有不同,被认定为模仿犯罪。韩国警方于1989年破获并抓获尹某。尹某服刑20年后,于2009年获释。此次审判,是为了给尹某“翻案”而进行的。

当然,作为杀人犯李春宰也并非逍遥法外,1994年1月他因奸杀妻妹被判无期徒刑,2019年8月,警方发现他的DNA与三起华城杀人案的证物DNA一致,于是将其锁定为此案嫌疑人,在狱中对其进行了10多次讯问,李春宰交待犯罪事实。眼下这个凶手仍在监狱中继续服刑。此次将他从监狱中提出来,虽然只是当证人,但公众终于有机会听他把案件说清楚了。

案件搞清楚了,凶手却只能当证人出庭,这种奇事的原因是韩国曾一度执行最高15年的刑事追诉期制度。

1991年4月3日,在李春宰最后一次犯案之后,韩国警方虽然高度重视,先后投入两百多名警察,前后筛查了4万多人,但直至2006年4月,华城连环杀人案的最后一起案件的诉讼时效(15年)已期满之时,尚未能抓获凶手。

此案刑事追诉期满之时曾在韩国媒体中引发极大的轰动,韩国电影人以该案为灵感,改编为电影《杀人回忆》,间接推动了韩国在之后数年进行司法改革,取消了刑事追诉期的限制。但由于“法不追前事”,所以华城连环杀人案反而无法享受其推动的司法改革的成果,成为一个莫大的讽刺。

那么,韩国当年为何要设立仅有15年的刑事追诉期呢?这是因为韩国当时司法体系受美国影响极大。二战之后,韩国的整套政治司法制度都是学习美国建立的,而在美国司法体系中,为了防止政府以证据早已灭失的案件无休无止地打扰个体生活,很多州确实有刑事案件追责时效的法条,在20世纪60年代左右尤甚,而这一时代刚好是韩国司法学习美国的高峰期,所以韩国就将这一套也学了过来,成为了后世备受非议的一个司法漏洞。

但讽刺的是,上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DNA技术等新科技在刑侦上的应用,对恶性凶杀案的超时限追溯也找到了可靠的依据,奉行案例法的美国开始扭转过去的倾向,像绿河杀手案等时隔多年的案件,凶手在被DNA定罪之后也被绳之以法。

被DNA追到的绿河杀手

但韩国由于是大陆法系,修改法律显得不那么灵活,另外,相比追查案件,上世纪80-90年代的韩国警察更主要的职责是维护当时十分动荡的社会治安,于是就造成了华城连环杀人案这样让人感到讽刺的悲剧。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看来,这的确并非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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