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门、不纳客、免打扰”?郑州将对社区健身中心全面普查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1-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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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郑州都将建设社区健身活动中心列入重点民生实事。11月22日,河南商报以《去年验收的社区健身中心器材蒙着绿色“外衣”不见人》为题,报道了郑州市社区健身活动中心的现状,有的器材蒙上了绿色“外衣”,有的则挂出“免打扰”提醒……

报道发出后引发热议,多数人表示,政策很好,希望自己社区也能有这样的健身活动中心。不过,还有人称,自己没听说社区有这样一个地方。

回应

下一步,郑州要对所有社区健身活动中心进行检查

针对报道内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齐礼阎社区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回应。郑州市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对郑州市所有社区健身活动中心进行全面普查。

位置:姚砦社区健身活动中心

问题:去年就通过验收的健身活动中心,暂无法使用

对此,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这里通过验收后,是开放了一段时间的,“大概三个月前,由于活动中心要重新铺地板,所以才暂时不运营了。”这名负责人称,重新铺地板是由于之前铺的是瓷砖,较滑,不适合健身。她表示,预计今年12月初,活动中心就会重新“开张”,到时候,会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开放的时间为正常上下班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左右)。

位置:齐礼阎社区健身活动中心

问题:健身器材全部蒙着绿色“外衣”,暂不对外开放

齐礼阎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活动中心于2018年12月份通过验收,年后就进行了开放,不过,今年5月份,更换了物业,才导致这里暂时无法使用。

“换新物业后,对方接管了办公楼,我们为了让更多居民享受好的活动环境,在社区2号院附近建设了一个综合性的活动中心。”该工作人员称,新物业人员多,需要办公场所,与社区商议后,建议把活动中心搬出,社区同意了,但由于新的活动中心还在建设,所以就暂时用了一半的地方放置健身器材。预计明年6月底,社区居民就能在更好的环境里进行锻炼了。

困局

政策在实际落地中,有“难言之隐”

1.选址难:新小区没配建,老小区没地方

谈到活动中心如何确定时,郑州市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称,首先需要各办事处上报给县、区教体局,然后再汇总到他们这里,经过筛选后,最终确定地点。筛选时,主要是看人居环境、场地面积等综合条件。

这名工作人员坦言,其实,最让他们头疼的就是场所问题,今年要新建30个活动中心,符合条件申报的只有35个。

“我们想在新建小区建设健身活动中心,可那里根本没有地方,政策也没有规定,要求新小区必须规划这样的场所。老小区本来就寸土寸金了,很难再有地方归我们使用。另外一方面,有些居民的素质不高,会遇到器材损坏的情况。”他表示,所以,现在很多健身活动中心都放在了安置小区,这里公共面积较大,但后期维护比较麻烦。

该工作人员建议郑州出台“硬规定”,新建小区在建设之初,就应该规划健身活动中心。

2.管理难:缺少人员管理,存在安全担忧,后续维护难跟上

作为日常管理单位,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在人员管理上很困难,“有些人晚上来了,我们已下班了,之前尝试过让居民自己拿钥匙自由进出,但是出现了一些小型器材丢失的情况,专门找个人来管理,又没有预算。”

此外,还有安全因素,“毕竟是健身器材,需要懂这个的人来指导,否则,万一居民健身时受伤了,谁来负责?”这名负责人称,找人管理需要钱,但这笔钱没人出。

她指出,体育部门不应该只注重前期的投入,后期的投入同样要到位。

3.监管难:体育局体育设施管理处只有3人,经常抽查不现实

每个社区健身活动中心仅是器材费用就要20万元,钱花完后,就不再进行后续的监管了?

对此,郑州市体育局体育设施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今年曾对2018年建设完成的五六家健身活动中心进行抽查,没有发现太多问题,发现的问题也及时整改了。该负责人坦言,“每个活动中心建设验收完成后,往后就归当地办事处、社区管理了,我们处里只有3个人,经常抽查也不太现实。”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对郑州所有体育设施进行统计(包括社区健身活动中心),未来会进行公布,方便市民查找,“之后我们会公布监督电话”。

4.维护难:后期运营经费不足,社区、办事处要自己想办法

后续的经费问题是困扰健身活动中心运营的一大难题。

据了解,郑州市体育局每年会拨出10万元设备维护费给各个县、区教体局,但这笔钱用于所有体育设施设备的维护,“钱不算多,很多时候,资金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需要办事处、社区自己想办法。”郑州市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说。

专家

建议政府出台规定新建小区要有活动中心用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组负责人胡晨成表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一些老旧小区想建设健身活动中心,但场地达不到规定的300平方米标准,可以适当修改规定,“只要功能达到了,就可以建设”。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丰韶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规定新小区在建设之初就应当规划健身活动中心用地。针对老小区,他建议利用公共空间、租用物业房进行改扩建,“还可以租一些一楼的家庭房,将其改造成健身活动中心”。

此外,据媒体报道,广西南宁为推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健身场馆加入其中,满足条件的健身场馆可向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申报,成功挂牌的健身场馆每年将得到补贴资金,由此成为便民惠民的社区运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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