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猎杀红腹锦鸡获重刑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11-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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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依法宣判。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经查:2019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郭某、方某相约,各自携带弹弓等捕猎工具,驾车到灵宝市故县镇井沟村南柏树林里打鸟。当晚,灵宝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王某、郭某、方某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国家濒危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四只,张某在现场逃跑后被抓获。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现场查获的四只野生动物均为红腹锦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查获的四只红腹锦鸡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猎捕四只以上红腹锦鸡,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份,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这起案件后,依法审查全案证据,对王某、张某、郭某、方某依法提起公诉。在提审过程中,四人都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因自身受教育水平低、对国家珍稀动物的不了解,给社会、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也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

检察官提醒:灵宝市地处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确定禁猎区域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灵宝市全境属于禁猎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必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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