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命案潜逃30年,70岁的他站到了被告席上…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1-08-02 15:58

【字号 打印分享收藏

近日,一起发生在1990年的命案在浙江省嵊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年逾七十的被告人钱某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审判。而在此之前,钱某已在外潜逃30年。

01

案情回溯

1990年4月某日,钱某在嵊州市长乐镇家中翻建旧屋时,因屋边道路改造问题与邻居张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钱某持木凳和张某持锄头发生互殴,打斗中,张某被钱某打倒在地,头部受到撞击。当天傍晚,张某突然倒地身亡。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头部外伤至硬膜外血肿,脑挫伤导致死亡。

 

 

案发现场

听闻张某死亡的消息后,钱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连夜走路到了石璜镇,再坐车至新昌,后又辗转温州等地,最终逃到了广东南澳岛,隐姓埋名做起了渔民,开启了长达30年的潜逃生活。

02

30年潜逃终落网

在外潜逃的30年里,钱某远离家乡千里,面对陌生的环境,不通的言语,生活十分艰难。为掩藏自己命案在身的事实,钱某无法找到安稳度日的工作,只能改换姓名整日东躲西藏,靠在海边渔村帮人打渔以此糊口。

30年前因侦查条件等限制,公安机关无法找到更多线索侦破案件,随着研判分析不断深入、侦查条件不断革新,终于2020年11月在广东汕尾将钱某抓获归案。 落网后,钱某曾百般抵赖,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一直谎称自己是来自广西的张某,但在如山铁证面前,他终于放弃了抵抗,交代了30年前那场命案的全部经过。

03

仔细审查,构建完整证据链

嵊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仔细研读案卷材料,梳理证据材料,但发现因案发久远,部分初期证据材料存在不够完整等问题。钱某供述中打伤被害人时所使用的小凳子仅有一张照片进行固定。

 

针对矮凳是否是钱某用来打伤被害人的作案工具等问题,嵊州市检察院要求侦查机关通过询问当时侦查人员、复核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补充侦查,最后在当地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30年前在案发现场的见证人,并对多名证人的证言再次复核固定,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顺利完成对钱某的指控。

 

为还被害者一个公道,不让正义缺席,嵊州市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钱某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嵊州市法院对嵊州市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和事实、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Copyright © 1999-2016 HealthTimes All Right Reserved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健康问题均可到网上咨询,向全国专家提问!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