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小伙酒后打砸公交车,被警方带走调查送医院后死亡,谁的过?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2-01-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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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一男子因为醉酒打砸公交车玻璃,被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

大约33小时后该男子在医院内死亡。

对于他的死因,

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是感染性休克

,但司法鉴定结果却是

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

那他究竟是怎么死的?他的死亡和派出所民警有没有直接关系?

有去无回的告别

“爸爸,我吃过晚饭了,有朋友约我晚上出去玩。”

2017年8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刘大喜接到了儿子刘有欢的电话,

但他做梦都没想到,这通电话竟然是父子二人最后的通话。

8月21日晚,刘有欢迟迟未归

,母亲邓美门担心晚上不安全,便拨打儿子手机询问,结果打了十好几个电话也没有接通。

爱子心切的邓美门因此做了一晚上噩梦,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她就赶紧跑去儿子房间看有没有回来。

22日中午12点

刘大喜接到一通自称是南宁大沙田派出所警务人员打来的电话。

电话中称刘有欢昨天醉酒后砸碎了公交车的挡风玻璃,现在要求亲属前往派出所配合处理。

但当时邓美门因为没睡好,感冒又加重了,刘大喜太忙实在腾不出时间来。

两人寻思就是砸个玻璃也不是什么大事,于是就决定等邓美门身体好些之后两人再一起去派出所。

下午派出所再次给刘大喜打来电话,要求尽快配合处理刘有欢的事情。

8月24日,

当刘大喜夫妇二人来到大沙田派出所的时候却被告知,

他们的儿子刘有欢并不在这,已经被送到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了。

好好的怎么会去医院呢?

刘大喜夫妇二人心中开始有了不好的预感。

当两人匆匆忙忙赶到医院的时候,听到了一个让他们怎么都无法接受的消息:

刘有欢于8月23日上午9时左右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两天前还好好的一个大小伙子,怎么说没就没了?

邓美门听到这个噩耗后顿时眼前一黑。

但这会还不是倒下的时候,因为刘有欢的父母觉得这件事还有很多异常。

事发之后刘大喜夫妇在医院查看了刘有欢的死亡记录,记录上显示刘有欢于

8月22日晚上8时左右

被大沙田派出所民警送至南宁社会福利医院,

原由是被发现行为异常

当时大沙田派出所开具的情况说明显示:

“砸车男子刘有欢神志不清并且有暴力倾向,现我所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望贵医院予以接收。”

在医生开具的有关刘有欢死亡的记录中能看到,刘有欢在被送到医院的时候,

头颅五官无畸形

,除了手腕及脚踝处有多处淤青外其他情况未出现一场,

生命体征也比较稳定。

但在对答部分,思维比较散漫,在面对医生问答的时候,出现了

“我杀了四个人,砸了一辆公交车、读过风流大学、芭蕾大学......坐过牢”等非常惊人的理论。

后来因为刘有欢不配合检查,民警协助值班医生和护士将其送入病房,并用约束带将其绑在床上。

23日凌晨4点左右,刘有欢挣脱开约束带

,在病房内自言自语并出现踢门和大声喊叫的异常行为。

医院工作人员再次对其进行约束便为他注射了镇静剂,控制住了他的行为。

两个小时后刘有欢出现高热随后出现意识障碍。

早上8时,刘有欢开始陷入深度昏迷,心跳停止,一个小时后经医生抢救无效,刘有欢被宣告死亡,而死亡原因是感染性休克。

福利医院称在刘有欢死亡后,曾两次打电话给大沙田派出所,告知刘有欢死亡的消息,

但大沙田派出所却对福利医院说刘有欢无家属,福利医院最终将刘有欢遗体送至南宁市殡仪馆

刘有欢母亲将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8月21日晚上

,公交车司机卢定阳驾驶公交车行至五象大道南城百货门口时,

有一名男子堵在路中间,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这个男子就是刘有欢

卢定阳见状立即停车,

随后刘有欢拿着一根铁棍开始砸公交车的玻璃

,前门和前挡风玻璃都被砸坏。

据卢定阳说,当时车上还有两名乘客,

他没有与刘有欢发生任何身体接触

,在刘有欢开始砸玻璃的时候就打电话通知了公司和报警。

大沙田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赶到现场,因为刘有欢处于醉酒状态且不积极配合调查

,民警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了解完整个情况的刘有欢父母表示这件事还存有很多疑虑:

儿子身体一直好好的,事发之前刘有欢在南宁一家酒店做配菜工作。

因为长时间戴卫生手套,双手起了疹子在家休养了几天。

“那段时间和我们住在一起没有任何异常。”

邓美门说。

当邓美门从大沙田派出所拿到一段民警出警视频时,更加深了疑虑。

她说民警在强制带儿子回派出所的过程中,其中一位民警有挥拳打向儿子头部的两下动作。

而且她拿到的现场记录缺失2分45秒

,她认为缺失的这两分多钟很有可能是民警殴打儿子的证据。

视频中能看到在警车里一个男子用手压着刘有欢的头,大声吼道:

“手抱头,手抱头......”

但是并不能看清楚民警是否有打人的动作。

8月24日,邓美门和几个亲属在殡仪馆看到已经死亡的刘有欢,她说当时儿子躺在殡仪馆,耳朵处大量出血,身上及四肢有被打的痕迹,

身上穿的衣服也与出门的时候不一样。

亲属在殡仪馆拍下的照片显示,刘有欢头部被纱布包裹,纱布也被血染红了。

因为种种原因,邓美门觉得儿子的死并不简单,之后刘大喜和邓美门曾多次向良庆公安分局反映情况。

最终良庆公安分局答应委托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刘有欢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

2017年11月14日,受委托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给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问题也在这时出现了,

研究所给出的鉴定意见和福利医院给出的感染性休克死亡大相径庭。

研究所给出了刘有欢符合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的颅脑损伤,

导致中枢性功能障碍死亡的鉴定意见。

这种鉴定结论让邓美门更加坚定自己之前的判断

,随后邓美门开始漫漫上访之路。

邓美门说她先后多次到良庆公安分局反映这件事,但都没有什么结果。

无奈之下邓美门和刘大喜将良庆公安分局告上了法院。

2018年2月9日,邓美门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1.确认被告扣押盘问、约束受害人的行为违法;2.确认被告将受害人送到南宁市福利医院收容所住院违法;3.被告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醉酒无法交流,攻击现场人员”

在审理过程中,良庆分局就邓美门的疑点讲述了警方的处置经过。

良庆分局称,8月21日晚,

大沙田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三次指令

,三位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街头闹事。

并持铁棍砸公交车玻璃,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身上有酒味且不配合调查,

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基于刘有欢身上的酒味以及表现,民警判断其处于醉酒状态,决定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再做处理。

8月22日早8点,民警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刘有欢仍然言辞混乱,不能正常交流,根据刘有欢提供的电话,民警两次拨打均无法接通。

之后,民警又多次和刘有欢进行交流,但发现他仍不能与人正常交流。

当天傍晚18时,民警称刘有欢试图拔出办案区内的木质扶手对现场人员进行攻击,为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民警对其进行控制,采用了手铐、警绳等约束措施。

后来鉴于刘有欢身份不明、精神异常,且在派出所滞留时间即将到期,派出所才将刘有欢送到南宁市福利医院进行救治。

送到医院后的过程和邓美门看到的死亡记录并无差异。

经过审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认为,

在受害人没有举止失控的情形下,民警用手铐将其单手拷在沙发上,而且4个多小时时间无人进行看护。

在整个留置期间,也没有给受害人安排饮食,实属不妥。

但这与受害人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结合鉴定研究所的补充说明:

考虑其在病情发生变化之前的任何导致头部剧烈运动的情况均有可能造成颅脑损伤。

也就是说刘有欢在醉酒后打砸公交车的过程、民警将带回派出所以及送至福利医院时,刘有欢出现狂躁表现的经过,都有可能导致颅脑损伤。

所以最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两清分局对受害人刘有欢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传唤的法定职权。

但是在处置刘有欢的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救助的行为明显不当,应确定违法。

虽然和刘有欢的死亡没有直接关系但还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

被告良庆分局应该承担10%的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48636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同时还要支付鉴定费4617.2元。

但双方都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

2018年12月27日,邓美门一家得到判决结果后无法接受,随后又进行了上诉。

这次邓美门罗列出了13个疑点,其中包括:

为什么监控视频会有缺失?为什么派出所不将刘有欢送到附近医院而是福利医院?为什么福利医院在对刘有欢初步问诊检查身体时无任何异常,但刘有欢很快就去世了?为什么刘有欢在殡仪馆的衣服和进医院的时候不一样?福利医院给出的死亡结果和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结果不一样?

南宁市良庆分局也已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但这场闹剧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刘有欢喝酒闹事挑起的,刘有欢是否真的没有精神异常现在不好确定,刘有欢酒后寻衅滋事,危害社会秩序,警方是有权利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如果刘有欢有暴力倾向,警方也有权利约束他直到醒酒,不过警方不应该在约束刘有欢期间不管不问,这确实是警方的失误。

但现在刘有欢已经去世,这个事件孰对孰错只能交由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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