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这些话题警钟长鸣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06-2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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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毒品究竟有哪些危害?我国毒品主要来源有哪些?怎样惩治吸毒人员?对于这些常见问题,本期主持人为网友答疑解惑。

问: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主持人: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非涉毒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中,吸毒人员共15.2万名,占10.3%。吸毒不仅严重侵害人们身体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而且严重消耗社会财富、毒化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尤其是长期滥用合成毒品极易导致精神性疾病,由此屡屡引发自伤自残、暴力伤害等极端案件。

尽管我国治理毒品滥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毒品滥用问题总体仍呈蔓延之势,毒品种类、滥用结构都发生了新变化。目前,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据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国内已累计发现230余种新类型毒品,但尚未形成滥用规模。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改变包装,生产销售“咔哇潮饮”“彩虹烟”“咖啡包”“小树枝”等新类型毒品,花样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

问:我国毒品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主持人:我国毒品来源于境外输入和国内制造。当前,境外毒品向我国渗透仍呈加剧势头。“金三角”“金新月”和南美3大毒源地毒品对我国形成了全面渗透之势,境外贩毒势力与境内贩毒团伙结成贩毒网络,存在较大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

受毒原料需求旺盛影响,国内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和走私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活跃,一些地方出现了专门为制毒活动提供化学品和设备的职业犯罪团伙,形成了代理采购、按需打包、套餐供应等销售模式。同时,制毒物品更新替代加快,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越来越多地利用非列管化学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尤其是进口非列管化学品流入我国制毒渠道增多。

问:我国对吸毒者有何处罚措施?

主持人:目前,我国《禁毒法》确定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原则,将前三禁入刑法,将后一禁“禁吸”入治安管理处罚法。

(本期主持人 姜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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