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驾驶人朋友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0-06-3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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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曝光台」您的态度真好,但绝对不能酒后驾车
 
 
 
「尧都曝光台」您的态度真好,但绝对不能酒后驾车
 
 
 

部分驾驶人朋友认为

喝了酒休息一段时间

应该已经酒散了

就驾车出行

结果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

6月26日晚,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空港中队在108国道华康路口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LM13**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峰有酒后驾驶嫌疑,当事人李*峰态度非常好,说自己是中午喝了半斤,原以为酒已经散了,没想到在回家途中还是被检测出酒后驾驶。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李*峰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尧都交警提醒:部分驾驶人朋友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喝酒间隔时间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来判断,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

喝酒间隔一段时间之后,虽然自我感觉清醒,但是体内还存留酒精,酒精容易让人触觉能力降低、产生视觉障碍,还容易造成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如果不能确定体内酒精是否完全消散,就不要选择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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