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郑成林
身份证号:4107241989****0032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健康路223号院
执行内容:原告崔长永起诉被告郑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成林向原告崔长永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成林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崔长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毕。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郑成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