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晃”得这么厉害了,说没喝酒谁信?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1-07-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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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武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县城辖区巡逻时,查获一名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 

当执勤民辅警对骆某庆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骆某庆一身酒气摇摇晃晃地下车,并强装镇定地说道:“我没开车,没开车”。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驾驶员骆某庆终于承认了自己开车的事实。

民警对驾驶员骆某庆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得知,该车车主并不是驾驶员骆某庆的,而是坐在后排男子的。随后执勤民辅警将其带到武邑县中医院进行抽血送检,在医院内骆某庆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抽血,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才完成了血样采集。后经衡水市物证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3.6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骆某庆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骆某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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