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20-07-09 16:49
图:视觉中国
警察蜀黍为人调解酒后争执
却没想到
遭遇饮酒者一家人的阻难
在执法过程中
甚至还被打伤
近日,同安法院宣判一起
以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案件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在官方公众号上通报了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2019年12月某晚上,蓝某带着妻女与同事聚会,席间氛围融洽,蓝某禁不住多喝了几杯。聚餐结束后,蓝某一家和同事黄某一同搭乘滴滴回宿舍。在回去的路上,蓝某感觉十分难受,忍受不住在车上呕吐起来。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见车内被蓝某弄脏了,心想车要清洗不说还耽误时间载客,于是要求蓝某赔偿200元。蓝某酒后情绪有些亢奋,表示不愿意赔偿,和司机争执起来,争执不过便伸手要打人,司机见状遂躲到一边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一名民警带领两名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处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口头传唤蓝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蓝某拒不配合,这时蓝某的母亲和弟弟也来到现场一起阻碍民警执法。
于是民警告知众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
逃避传唤
将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蓝某及其亲友均不听劝告
多人一起采取阻挡、拉扯、抓挠等方式
阻挠民警采取强制措施
在民警多次警告,试图将蓝某与其亲友分开的间隙,蓝某趁机挥拳动手殴打两名辅警,并用手掐民警的脖子。
随后,蓝某被增援的民警制伏,强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鉴定,民警外伤史明确,外伤致右颈部挫擦伤,其中挫伤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蓝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蓝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最后,同安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八个月。